照明方式分为一般照明、分区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三种。照明方式中没有采用‘混合照明’的分类名称,因为它容易同天然光与人工光合用的照明,或两种不同的人工光源混光照明的方法相混淆。
分区一般照明是为提高某一区域照度而相对集中(非均匀)设置灯具的一种照明方式,民用建筑采用这种照明方式可节约能源和照明费用。
单设局部照明不能在视野内形成舒适的环境亮度,以致降低视觉舒适水平,容易产生视觉疲劳,影响工作效率。因此, 专家建议设局部照明的场所一定要有一般照明系统相配合。
照明种类按照明性质分为正常照明、应急照明、值班照明、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五种。
应急照明包括三种不同的照明用途:
(1)疏散照明。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5%^以满足人群疏散的要求。
(2)安全照明。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亮度不宜低于该场所一般眼明眼度的5%。
(3)备用照明。备用照明亮度为一般眼明或分区一般眼明眼度的10%。
值班照明的亮度视其设置地点的重要性而定,一般情况下要求不高时,可以利用应急眼明作为值班照明。